有意向从事餐饮业或者正在从事餐饮业的经商者或个人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与投资项目相应的经济实力,资信良好,并能承担一定的投。
认同并且接受龙实同创集团总部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,个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敏感度。
可以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,以便集团总部建立真实的档案进行存档工作。
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商业信誉,统一并且规范使用一切与”老城街小面“商标有关的物料或者宣传品。
自觉维护老城街小面品牌形象,不得借老城街品牌效应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。
个人具有很大的创业激情,能够积极投入到店面经营中,愿意配合总部统一进行提升品牌形象的宣传活动。